2023年5月份,好萊塢編劇有感於串流平台造成的權益受損,以及生成式AI對編劇工作的衝擊,展開了近五個月的罷工。在串流平台方面,重播費的給付因平台無重播機制而無法計算,編劇只能拿到固定的報酬,導致收入銳減;生成式AI的演進,可能導致片商使用現有編劇的作品訓練AI後,未來不再聘雇人類編劇,損害這個行業的發展。以上顧慮來自於好萊塢編劇的發聲,那麼在台灣,編劇也有相關的顧慮嗎?此篇報導邀請到了東默農編劇實戰教室的創辦人東默農分享自己的觀察和見解。
串流平台對台灣編劇的影響
在好萊塢,編劇除了重播費等收入銳減外,串流平台以一季為單位上映的模式也讓編劇的負擔變重,甚至發展出了「編劇迷你屋」的工作型態一要求編劇在極短的時間,寫出一整季劇本的基本設定,以減少人力和時間的成本,聽起來串流平台對好萊塢的編劇有許多負面的影響,那串流平台對台灣編劇的影響又是什麼呢?
東默農認為,串流平台對於台灣編劇的影響是利大於弊的。他說:「OTT平台本身是一個很有效地、很簡單地把臺灣的作品推向不同國家國際的方式。」過去台灣編劇的趨勢是往海外發展,而許多人最常去語言相通的中國闖蕩,但2019年碰上中國的影視寒冬,許多編劇陸續回流台灣,剛好銜接上串流平台的崛起。傳統的電視節目如果想要發展到海外,需要一一地和當地的電視臺洽談,才得以在當地的電視上播映;而串流平台的全球性,使得台灣戲劇更容易地推廣到其他國家。2019年推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除了在HBO Asia於全亞洲23個國家首播外,更成功打進日本和美國的串流平台;隔年(2020)在Netflix上線的《誰是被害者》在190個國家播映,在香港、越南、新加坡等地熱門排行榜甚至打入前十名,都可見串流平台對台灣戲劇的正面影響。
東默農提到,美國編劇環境與台灣的相差許多,好萊塢編劇在傳統電視上的薪資是以「計畫」計酬,美國編劇工會的規範也保障了後續重播費的分潤。而串流平台崛起對台灣編劇的優點,好萊塢的編劇也有享受到,但在串流平台上戲劇的點閱數據掌握在平台方手上,導致重播費難以計算,加上串流平台製作的集數通常為傳統電視的集數的一半,使得編劇被聘用的工時數銳減,對編劇的權益產生負面的影響。對他們來說,未來有可能使情況變得更加惡化,若是現在沒有站出來爭取權益的話,以後將會更難發聲,所以會有這次的罷工事件。不一樣的是,台灣的編劇卻沒有相同的待遇。在台灣,編劇費通常是以創作劇本的集數為單位計價,相較於好萊塢編劇擁有每一次傳統電視播映的重播費制度,台灣編劇的作品之著作權通常是由製作單位買斷,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台灣編劇只能收到以創作劇本集數為單位的編劇費,無法得到後續的分潤。就現階段來看,串流平台對於美國和台灣編劇帶來的衝擊並不一樣,對於台灣影劇產業來說,串流平台如Netflix、Disneys+等除了購買既有的戲劇版權外,也會投資原創戲劇的拍攝,反而增加了編劇工作的需求。
台灣編劇對生成式AI的觀點
除了串流平台造成的分潤銳減外,生成式AI也是好萊塢編劇罷工的主因之一。好萊塢編劇在罷工時提出的訴求裡,就要求AI不得被列在編劇名單、改編劇本的初始文本不得由AI生成等,「他們的焦慮來自於AI的快速發展,他們會意識到,我們不能夠等到就是AI真的足以取代我們的時候,我們才來抗爭,因為那個時候業主已經不會聽我們的話了。」東默農對於好萊塢編劇的訴求如此評價道。他認為,現在的AI仍未「聰明」到取代人類編劇的工作,但好萊塢編劇們有感於AI的快速發展,因此他們認為在AI完全取代人類編劇工作之前,就應該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東默農觀察到,台灣編劇圈對於生成式AI的討論並不熱絡,第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編劇可能比較忙,導致他們沒有心力去摸索新的工具。另外的原因是可能基於創作的熱情和執著,使他們沒有想使用AI輔助劇本創作的動機。他看到目前對生成式AI比較多檯面上的討論的反而是片商,過去在提案或與其他職位的人溝通的時候,片商往往需要花費額外的成本去呈現示意圖;有了AI圖片生成後,片商能夠以極低的成本,在短暫的時間內,生成自己想要的示意圖,因此在片商中,在研究AI圖片生成方面有許多的討論。
對東默農來說,他將AI定位為一種輔助性的工具,對於AI生成的故事,他認為「因為在我們實際有在做創作的人眼中所看到的那一個,它(AI)所生出來的內容就很業餘啊。」過去他給予AI指令讓它進行創作故事時,往往AI生成的內容有許多缺點,像是劇情有許多不合理之處、情緒設計不充沛和故事內容沒有深度等,讓他覺得「它(AI)把這個工作完成了,只是它完成的方式僅僅只是完成」。
東默農提到他曾經請ChatGPT幫他生成一個密室逃脫的情節,而逃脫密室的關鍵是要具備古代恐龍知識,而ChatGPT卻生成了一個鎖孔上面有恐龍圖案的房間,需要用到恐龍相關的知識,才可以打開這個鎖,這呈現出ChatGPT沒有辦法準確生成出有水準的故事內容。他提到,人類編劇在創作情節時,劇情的調性該是優美的亦或是寫實的,角色在故事裡扮演的功能,以及道具埋下的伏筆等等,都是人類編劇在創作過程當中會考慮而講究的東西。但是AI生成的故事內容,讓他覺得生成式AI並不能正確地理解他給的指令,即使經過反覆的回饋,仍然無法給出相對應的故事,讓他覺得現階段生成式AI仍然無法取代人類編劇。
AI生成內容的智慧財產權歸於誰?
生成式AI推出後,許多爭議也浮上水面,像是用來訓練AI的素材,可能是成千上萬人嘔心瀝血的作品,透過作品學習甚至是仿作的AI所生成出來的內容,是否能夠擁有版權呢?東默農認為人類在閱讀大量的文本之後,去生成的創作必然會受到其接觸作品的影響,但透過不同的作品學習後,構想出來的內容只要不涉及抄襲,仍然會被視為具有原創性。而同理AI透過挹注大量的文本進行學習,就像人類一樣接受大量的資訊後,最終具備生產出具有創意內容的能力,並不能夠絕對地將它視為一種嫖竊的行為。雖然人類有可能特意讓AI模仿某部作品進行創作,但是這背後的問題在於人類怎麼去使用他,在前期學習是否能夠把人類創作當作素材進行訓練?東默農認為:「基於我一開始所溝通的理由,我就覺得沒有文本是不能夠被利用的。而被利用之後,也不代表他存取了你的著作權。」
對於人類透過AI生成的內容是否具有版權?東默農提到:「我們在談這個東西,它有所謂的創意,注入成本的概念,也就是你擁有這個東西的智慧財產權源自於你有注入某一個原創的創意。」他認為同樣的概念也適用於利用AI進行內容生成,當人類使用許多指令下達給AI後,生成出一張對應要求的圖片,其中也有他投入的創意。「其實有沒有著作權就會回歸到他,當初他怎麼運用這個AI形成的最終的成果,你就必須要展示你的創作過程。」東默農如此說道,他認為就像一般著作權的認定一樣,當作品的表現形式和他人雷同時,創作的過程就是一個舉證是否為獨立創作的證據。
目前對於AI生成內容相關的規範尚未形成,但相關議題開始造成社會上面的種種的問題跟模糊地帶,因此東默農認為未來在一次一次相關爭議的仲裁當中,可能會延伸出相關問題的專業,交由他去進行原創性的鑑定,以及形成一個公認的標準進行判決,最後得到一個暫時性大家可能可以滿意的答案與裁決。我們也期待,會有那一天的到來。
